时间:2020-04-15 | 栏目:期货公司 | 点击:次
ST银亿(000981)4月14日发布公告,关于《国贸期货诉本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双方和解。
本案中,原告是国贸期货有限公司,被告是银亿股份有限公司,ST银亿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原告持有34860张被告所发行的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银亿04债券”)。根据16银亿04债券《募集说明书》第226-227页“(一)违约和救济”之约定,发行人(即被告)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银行或其他金额机构借款本金和/或利息,以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被告提前偿付本金并支付所有应付利息。2018年12月24日,被告公告称“因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致使15银亿01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2019年1月8日,债券持有人大议通过《关于宣布“15银亿01”未回售部分债券及“16银亿04”、“16银亿05”、“16银亿07”全部债券加速到期的议案》,要求被告立即清除全部债务。据此,原告有权要求其提前偿付债券本金并支付应付的利息。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付债券本金及利息3731065.8元(其中本金3486000元,利息245065.8元,以年利率7.03%自2018年6月21日计算至2019年6月21日);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如有)等由被告承担。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一、案件二所涉公司债券及信托贷款,公司已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合同的约定计提应付利息,本次判决应付利息等费用与账面已计提数差异不大,故该两起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需到实际清偿日才能确定,会对公司后期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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