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备受投资者青睐,它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
一、金融期货的三大类型:
1.外汇期货:外汇期货是指交易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时期,根据约定价格(汇率),买卖一定标准数量的某种外汇的可转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外汇期货的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日元、英镑、欧元、澳元、加拿大元等。
2.利率期货:利率期货是指交易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条件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长短期信用工具的可转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交易的对象有长期国库券、政府住宅抵押证券、中期国债、短期国债等。
3.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货是指,交易双方同意在将来某一时期按约定的价格,买卖股票指数的可转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
二、四个基本特征
金融期货交易作为买卖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的活动是在高度组织化的有严格规则的金融期货交易所进行的。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四点:
1.交易的标的物是金融商品。这些交易对象大多是无形的、虚拟化了的金融产品,如股票、股指、利率与外汇等,它不包括实际存在的实物商品。
2.金融期货是标准化合约的交易。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数量都具有同质性和标准性,如货币币种、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时间等都作了标准化规定,唯一不确定是成交价格。
3.金融期货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决定买卖价格。它的透明度、可信度高。
4.交割期限的规格化。金融期货合约的交割期限大多是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或十二个月,最长的是两年,交割期限与交割时间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特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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