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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中出现哪些情形,可能被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

时间:2021-03-30 | 栏目:期货基础知识 | 点击:

(1) 自成交: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多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
(2)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内的客户之间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 频繁报撤单:日内出现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4) 大额报撤单:日内出现多次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5)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的行为。
(6) 单个交易日在某一上市品种或者期货合约上的开仓交易数量超过交易所制定的日内日开仓交易量的行为。
(7) 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8) 客户利用对倒、对敲等手段交易,影响交割结算价的行为。
(9) 客户利用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交易等手段转移资金或扰乱交易管理秩序的行为。
(10)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行为,是指自然人客户在交割月前一月最后交易日闭市时仍保留该交割月份持仓的行为。
(11)中国证监会规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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