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10 | 栏目:期货公司 | 点击:次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办理指引 | ||||||
序号 | 报备事项 | 法规依据 | 报备主体 | 报备对象 | 办理时限 | 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
1 | 证券公司因新设、收购分支机构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65号) | 证券分支机构 | 天津证监局 | 及时办理 |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有关新设、收购分支机构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被收购分支机构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5.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7.证券公司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9.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
2 | 证券公司因分支机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破损、遗失申请补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证券分支机构 | 天津证监局 | 及时办理 |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须说明丢失原因及有关情况,申请文件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 2.有关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文件(证券分支机构遗失《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应当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至少1家报刊连续公告3天,并在公告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领取许可证,申请时应提供报纸原件); 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5.因证件破损申请补领的,须提供已破损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6.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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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证券公司因变更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证券分支机构 | 天津证监局 | 及时办理 |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 2.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证券公司对主要负责人的正式任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原《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5.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6.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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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证券公司因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地址申请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证券分支机构 | 天津证监局 |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迁址的,应在新址筹建完毕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申请换发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在新营业场所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换领许可证。 |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报告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原因;分支机构员工、经纪人、客户转移或安置情况;原址关闭情况;新营业场所信息系统情况;新营业场所筹建及开业情况等); 2.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3.新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含租赁方产权证明); 4.消防验收证明材料(如面积少于300平则不需要单独验收,需提供消防备案文件); 5.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原《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7.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8.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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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证券公司因变更分支机构营业范围申请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证券分支机构 | 天津证监局 | 及时办理 |
备案申请材料: 1.备案报告(包括分支机构原业务种类、增加或减少的业务种类、分支机构为开展相关业务在制度、人员、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各方面所做的准备等变更说明,报告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 2.公司关于确认相关分支机构变更业务的文件; 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变更后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我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换证申请材料: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4.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原《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6.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7.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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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证券公司因撤销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证券分支机构 | 天津证监局 | 及时办理 |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 2.有关撤销分支机构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被撤销机构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4.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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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证券公司因营业部变更为证券分公司或变更营业部名称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证券分支机构 | 天津证监局 | 及时办理 |
备案申请材料: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应明确是否需要我局出具无异议函); 2.证券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应逐一说明变更事项的决策情况); 3.相关风险控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及压力测试报告(适用于辖内证券公司辖内营业部变更为分公司); 4.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原《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6.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7.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换证申请材料: 1.证券公司申请文件(应明确是否需要我局出具无异议函,申请文件为证券公司红头文件); 2.证券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应逐一说明变更事项的决策情况); 3.相关风险控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及压力测试报告(适用于注册地在辖内的证券公司); 4.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5.原《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 6.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经办人员的介绍信; 7.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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